欧洲杯下注平台材料学院分团委学生会是在系党总支和校团委共同领导、院分团委直接领导下的最高学生组织。为了加强学生会自身的内部建设,提高学生会全体成员的综合素质,发扬“团结、务实、高效、创新”的精神,本着“服务同学、完善自我”“外塑系部形象、内强自身管理”的原则,特制定以下考核制度:
一、会议考核标准 :
1.学生会各成员必须严格遵守纪律,召开主席团会议、各部部长例会和各部工作例会时,要求相关成员必须准时参加,不得无故缺席。如有违反,主席团成员、部长、副部长无故缺席两次,成员无故缺席三次,劝其退会。无故迟到两次按缺席一次处理,迟到时间过长按缺席一次处理。
2. 对于一些必须参加的大型活动或学生会重要活动,要求学生会全体成员必须参加,主席团、部长、副部长无故缺席一次,成员无故缺席两次,劝其退会。 无故迟到两次按缺席一次处理,迟到时间过长按缺席一次处理。
3.凡请假者应在会议或活动之前出示相关的假条证明,干事需向部长请假,部长(副部长)需向主席团请假。请假三次按缺席一次处理,(假条由各部代收后统一交组织部)。
4. 会议期间需保持安静,不准私下交谈,违者会议组织人员给予口头警告。无特殊情况,会议或活动期间不得无故早退,无故早退两次按缺席一次处理。
二、成绩考核标准:
1.学生干部应兼顾学习和工作,每学期有两门功课补考或重修者不考虑期末评优。
2.重修科目达到两门以上者,劝其退出学生会,待到成绩合格后,经过审核可以恢复其成员资格。
3.凡在本学期学习成绩合格者,可优先考虑期末评优。
三、工作态度及成效考核:
1.每一个成员都应履行自己的职责,对安排的任务应积极、认真、按时、按质完成。在工作中遇到困难及时提出,加以解决。同时必须避免推脱责任和相互推委的情况,如引起严重后果,一经发现,给予当事人警告一次并取消其评优资格。警告达两次者作自动退会处理。
2.学生会成员在校、系举行的大型活动及各项体育活动中表现突出并获得奖励者可优先考虑其期末评优。
3.学生会要求成员间多交流,老成员应对新成员起好“传、帮、带的作用,对于破坏学生会形象的言行必须坚决杜绝,部门各成员之间应该发扬团结协作精神,若出现部门间或干事之间冲突而影响学生会形象和工作顺利展开,相关人员将受到学生会内部批评、警告,情节严重者作自动退出学生会处理。
四、附 则:
1.每个部门应对部内成员出勤情况、工作态度、成效进行考核。
2.在年终评优时,从工作态度、工作成效、出勤情况等三方面进行考虑。其中工作态度、成效重要参考分团委及各部负责人的意见:出勤情况依照组织部平时的考勤作最终评定。
3.本制度实施期间,主席团、组织部都有最终解释权、修订权。